来源:大众新闻·半岛新闻
1月12日,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山东监管局官网公示的行政处罚决定书(日金罚决字〔2026〕1号)显示,阳光财险日照中心支公司岚山营销服务部因未按照规定使用经批准或者备案的保险条款、保险费率被罚款15万元。同时,尹世伟(时任阳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日照中心支公司岚山营销服务部负责人)被警告并罚款2万元。

此前,2025年12月31日,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青岛监管局官网公示的行政处罚决定书显示,阳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青岛分公司因虚列业务及管理费、直销业务虚挂中介套取费用,被罚款31万元,时任该公司车险部负责人鄂嵋被给予警告并罚款5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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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来源:https://news.iqilu.com/shandong/shandonggedi/20260120/5885405.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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