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气象灾害防御条例》第二条本条例所称气象灾害,是指台风、暴雨(雪)、寒潮、大风(沙尘暴)、低温、高温、干旱、雷电、冰雹、霜冻和大雾等所造成的灾害。《河北省气象灾害防御条例》又补充了连阴雨、冰冻、冻雨、龙卷风和霾等恶劣天气所造成的灾害。
《风力等级》《降水量等级》《暴风雪天气等级》《雾的预报等级》《寒潮等级》等行业标准,根据各种参数将恶劣天气划分为不同的等级。

《重大气象灾害应急响应启动等级》QX/T116-2018常见的灾害阈值:台风是指底层中心附近最大平均风力达到8级或以上,具有非锋面性涡旋特征。暴雨是指24h降雨量大于50mm,或12h降雨量大于30mm的雨。暴雪是指24h降雪量大于10mm,或12h降雪量大于6mm的雪。高温是指日最高气温大于或等于35℃的天气现象。冰冻是指凝冻过冷水滴、雾滴或湿雪与温度低于0℃的物体碰撞立即冻结的现象。大雾是指悬浮在贴近地面的大气中的大量微细水滴的可见集合体,使水平能见度降低到1000m以下的天气现象。
《重大气象灾害应急响应启动等级》将各种气象灾害逐项划分为Ⅰ级(特别重大)、Ⅱ级(重大)、Ⅲ级(较大)、Ⅳ级(一般)4个响应等级。气象灾害对公路、铁路、民航、通讯及群众生活等造成影响,并无赔偿标准,只有救济政策。
资讯系我平台转载自大数据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公众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如因新闻稿件和图片作品的内容、版权或其它问题存在疑问,请及时与我们联系 nlbycn@qq.com。转载本站原创内容请注明出处。